厦门小鱼社区's Archiver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8:38

[08-23] 泉州一反扒志愿者被司机打断两根肋骨

本报讯 前晚10点多,在泉州市中医院公交站附近,发生一场“混战”,一方是泉州反扒联盟几名成员,另一方是23路公交车2名司机及路人。起因是一名反扒志愿者跳窗下车,被误认为小偷。其中一名反扒志愿者被打断两根肋骨,受伤入院。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反扒志愿者
被当成小偷打伤
  阿文是泉州反扒联盟的志愿者,21日晚上10时许,他从丰泽广场坐23路公交车,要到泉州市中医院公交站下车,与其他4名反扒志愿者会合,准备一次反扒行动。
  阿文介绍,当时车上人较拥挤,他站在靠前门的位置。要下车时,他向司机陈某提出在前门下车,陈某未予理睬。因急着去和其他人会合,他就推了陈某几下,扒开车窗跳下车。陈某也跟着下车,追上他,双方扭打在一起。
  据阿文的说法,下车后,他向陈某出示了反扒的证件,但陈某不听。
  “我们还以为阿文抓到小偷了。”反扒志愿者“敖神”称,当时,他和另3位反扒志愿者见阿文被人追,他们就上前询问。阿文当时告诉他们,对方是司机,不是小偷,争吵是他个人的事,叫他们别动手。“我们就在现场劝解,后来,陈某喊了一句‘抓到小偷了’,由此引发了一场混战。”
  “好多人过来打我们,还有一些出租车司机。”另一名反扒志愿者“帅帅”说,他当时看到有一个人拿了一根将近2米长的铁棒,从另一辆23路公交车上冲下来,砸了“敖神”几下。
司机:
前门不让下车
对方就动粗
  泉秀派出所接报赶到现场后,将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而伤者“敖神”,则被送到泉州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他的第二、三腰椎横突骨皮质不连续,有明显的骨折线,需住院治疗。
  “是他(阿文)太不讲道理了。”前晚在派出所,司机陈某称,当时车上有60多名乘客,相当拥挤,前门也下不了车;另外,按照规定,乘客一律从后门下车。可是,阿文坚持要从前门下,还动粗。
  陈某称,拿铁棒的是另一名23路公交车司机周某。事发时,周某刚好开车过来,见他被人扭打,才过来帮忙的。他否认自己当时喊“抓小偷”。
派出所:
双方均有错
可协商解决
  昨日下午,23路公交隶属的泉州市公交公司一分公司郑经理接受采访时说:“反扒是有利于社会的义举,但反扒志愿者也不能有什么特权,也要尊重我们的员工。”
  泉州反扒联盟负责人阿达表示,下车后对方不听解释,也不看阿文的证件,一口认定他是小偷,司机陈某、周某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泉秀派出所副所长余明智告诉记者,阿文要求从前门下车、跳窗户,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陈某就算发现了小偷,只可以控制、制止、报警,但绝对不能动手打人。
  余副所长表示,希望双方可以协商调解,否则警方将对双方依法处理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8-23 1:32:00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谢向明
见习记者  徐锡思

光电产业 发表于 2008-8-23 08:40

看来看去,阿文的错误

lwlwlw 发表于 2008-8-23 08:44

就是呀,看来看去也不明白为什么“阿文”要从前门下车,莫名其妙的
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容易引起怀疑和争议的嘛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8:45

[quote]原帖由 [i]光电产业[/i] 于 2008-8-23 08:40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5796&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来看去,阿文的错误 [/quote]
再有错也不能打人,把人打成轻重伤害是犯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交公司应该要赔偿受伤全部责任/

考拉的百合 发表于 2008-8-23 08:46

那机司有病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8:48

[quote]原帖由 [i]lwlwlw[/i] 于 2008-8-23 08:44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5906&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就是呀,看来看去也不明白为什么“阿文”要从前门下车,莫名其妙的
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容易引起怀疑和争议的嘛 [/quote]
[size=5]车拥挤怎么挤过去后门下车,你在厦门又不是没有坐过这样拥挤的车辆,但厦门司机都会同意从前门让乘客下.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是公交本身严重超载引起的问题,不能说乘客不按规定乘坐车辆.[/size]

凌风追心 发表于 2008-8-23 08:48

:tk_16: 都太冲动了。。。。。。。。

酷鱼鹰翁 发表于 2008-8-23 08:49

这种人也是垃圾一个:@ :@ :@ 搞什么特权。。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8:51

[quote]原帖由 [i]酷鱼鹰翁[/i] 于 2008-8-23 08:49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6044&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种人也是垃圾一个:@ :@ :@ 搞什么特权。。 [/quote]
车厢人多拥挤堵了过不去,要求从前门下车怎么就是叫搞特权.换上你要到站下车,你就不会要求从前门下车的吗?要是不会的话,那你才是有毛病的人

jamlf 发表于 2008-8-23 08:56

当时情况只有当事人知道...不好过多指责哪一方!:X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9:00

[quote]原帖由 [i]jamlf[/i] 于 2008-8-23 08:56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6239&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当时情况只有当事人知道...不好过多指责哪一方!:X [/quote]
不管是什么过错,但出现伤害事件就是违法乱纪.有争议还是争执可以报警处理,任何人不能以武力进行解决问题的,

markham 发表于 2008-8-23 09:01

泉州的公交车不都是乱上的么?
前门后门一起上下
然后有人售票

耶露斯酷 发表于 2008-8-23 09:02

[quote]原帖由 [i]lwlwlw[/i] 于 2008-8-23 08:44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5906&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就是呀,看来看去也不明白为什么“阿文”要从前门下车,莫名其妙的
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容易引起怀疑和争议的嘛 [/quote]

泉州的公交服务不好。从前门下车,和从后门上车是很多的,和厦门的公交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


希望你理解!!

zkl 发表于 2008-8-23 09:05

推了司机一下,然后跳窗户下去。。。明显欠扁的人。还反扒个毛

amoynong 发表于 2008-8-23 09:07

“ 阿文介绍,当时车上人较拥挤,他站在靠前门的位置。要下车时,他向司机陈某提出在前门下车,陈某未予理睬。因急着去和其他人会合,他就推了陈某几下,扒开车窗跳下车。陈某也跟着下车,追上他,双方扭打在一起。”

大家看清楚了没有了,是跳窗下车,这本来就是违反了公交的规定。
事后再怎么解释也是错在先!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9:09

[quote]原帖由 [i]zkl[/i] 于 2008-8-23 09:05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6544&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推了司机一下,然后跳窗户下去。。。明显欠扁的人。还反扒个毛 [/quote]
不肯开门急从窗户下,这有错也不能遭来痛打吧,打人明显是违法行为
你懂得违法和违规哪个应该有责任和受到处理`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9:10

[quote]原帖由 [i]****nong[/i] 于 2008-8-23 09:07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6630&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 阿文介绍,当时车上人较拥挤,他站在靠前门的位置。要下车时,他向司机陈某提出在前门下车,陈某未予理睬。因急着去和其他人会合,他就推了陈某几下,扒开车窗跳下车。陈某也跟着下车,追上他,双方扭打在一起。” ... [/quote]
不管什么结果,打人致人伤害程度就是违法行为.你懂得违法和违规哪个应该有责任和受到处理吗?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9:22

关注民生探讨问题,使社会不再有这种问题

reasonji 发表于 2008-8-23 09:25

[quote]原帖由 [i]关注民生[/i] 于 2008-8-23 08:51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6092&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车厢人多拥挤堵了过不去,要求从前门下车怎么就是叫搞特权.换上你要到站下车,你就不会要求从前门下车的吗?要是不会的话,那你才是有毛病的人 [/quote]

你语文没读好? 司机不让他从前门下,他还推了司机几把,,,你就没看到?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09:28

[quote]原帖由 [i]reasonji[/i] 于 2008-8-23 09:25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7320&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语文没读好? 司机不让他从前门下,他还推了司机几把,,,你就没看到? [/quote]
是他要下司机不让下有接触性推来推去是很正常的一种乘客反应

reasonji 发表于 2008-8-23 09:31

[quote]原帖由 [i]关注民生[/i] 于 2008-8-23 09:28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7422&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他要下司机不让下有接触性推来推去是很正常的一种乘客反应 [/quote]

他动别人,就是正常反应
别人下车追,认为是一个反抗的小偷就不行了?

打死也要住岛内 发表于 2008-8-23 09:32

鹭岛生活。。。。。。。。。。。。。。。。。。

superklamy 发表于 2008-8-23 09:39

这种司机应该罚款,甚至是辞掉

Trojan 发表于 2008-8-23 09:40

是啊 辞掉吧
强烈要求司机道歉 赔钱

幻冰 发表于 2008-8-23 09:42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yct34:

我爱李白 发表于 2008-8-23 11:37

都有道理,都有责任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11:38

[quote]原帖由 [i]reasonji[/i] 于 2008-8-23 09:31 发表 [url=http://bbs.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6847557&ptid=1790417][img]http://bbs.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他动别人,就是正常反应
别人下车追,认为是一个反抗的小偷就不行了? [/quote]
你是白痴这么认为乘客是小偷,即使是小偷没有证据证明都无法处理,何况打人就是违法行为.你这种白痴才不懂得法律

泉州小帅 发表于 2008-8-23 22:08

都有道理,都有责任..

关注民生 发表于 2008-8-23 23:13

现在这种结果不是来谈谁先错后错问题,已经触犯了法律问题.打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犯法

不作为 发表于 2008-8-23 23:16

谴责这种司机及那些打人的人`

凌晨的露水 发表于 2008-8-24 00:29

觉得阿文有错在先,因为跳窗户是个很危险的动作,万一后面车来给撞上了,谁付这个责任?

Trojan 发表于 2008-8-24 14:05

这个世道 什么人都有啊

黑夜适合回味 发表于 2008-8-28 16:56

都是成年人了,何必这么冲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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