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鱼社区's Archiver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1-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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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纹纹鱼 于 2008-11-26 01:44 编辑 [/i]]

孤心冷月 发表于 2008-1-22 15:35

法院开庭是不是要开2次才会判决,等一次是自主申辩吗????  等二次一般多长时间再开庭,(刑案)在线等  谢谢

阳光三星 发表于 2008-2-1 21:29

关于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问题

我是07年8月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签订了三年,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以每月300元的额度来计算,如果我想在2008年5月与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在08年3月通知公司的话是否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花命罗 发表于 2008-2-4 00:32

我朋友要离婚,是因为女方外遇,但是结婚后女方去读书,读书的费用和生活费都是我朋友支付的,现在却发现女方有外遇而且有了外遇的孩子,并且朋友支付的生活费用有一部分女方用来养外遇的对象,这种情况能够要求什么赔偿吗?能够要求归还一部分吗?需要通过官司吗?

呗噜 发表于 2008-2-4 18:54

我10月报名了某家自考辅导处并交了款,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一直也没有去上过课,在12月初我就向学校递交了退学申请书,学校让我等电话,结果一直到今天两个月了学校一次也有没主动联系了,这之间我有主动联系学校,寻问退学申请批了没有,需要我去学校办理何手续?学校方第一次回答我已经批了,我就问:“批了,那学费要怎么办理手续?”对方回答我说这个校长没提到,他再帮我问问,让我等电话。第二次回答我说这二个月都忘记和校长说了,学校也没有校长电话,要等校长到培训处,才能问到,又让我等电话。
虽然学校没有直接表示不退给我,但是采取这种推托的方式,请问我除了等还能采取什么行动,把我的学费拿回来吗?谢谢!!!

会吐烟圈的猪 发表于 2008-2-5 21:08

YUYU有法律问题也可以PM我。。。。。。。。

沧海一声笑 发表于 2008-2-6 17:45

众人拾柴火焰高。。。。。。。。。

东哥 发表于 2008-2-12 15:10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在老家有片森林,家父已经过世,大哥也入赘外的去了,也就是说老家现在已经没有人在家.而这片森林被我一个数不清几代的堂兄变卖给了同村的另外一个人,如果想让他们还给我们这片山林可能是很难了,我想问一下如果通个法律手段的话,是否有胜算的可能,我们的有效证据就是持有县级人民政府发的自留山证,里面写有我父亲的名字,并说明是长期有效.
谢谢.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5 11:18

回复 2楼 的帖子

你说的情况没有一定的,完全看法院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直接也可以审完就判的!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5 11:20

回复 3楼 的帖子

不需要的,2008年开始除了专业培训以及违反保密协议外,不支付违约金!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5 11:25

回复 4楼 的帖子

这样的情况要申请赔偿正常只能通过法院的,你可以证明对方有过错,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你的情况可以举证重婚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5 11:38

回复 8楼 的帖子

个人觉得就算是变卖如果没有合法使用权人的转让过户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去查一下现在这个土地的使用权是在谁的名下!如果还在你父亲名下你可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等请求……土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的!未登记根本不能产生物权上的效力的!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5 11:44

回复 5楼 的帖子

我记得这个问题你PM过我了吧?我好像已经回答你了是吗呵呵~~~~
过年没上网了!不好意思!现在开始上班了!呵呵~~~

trissy 发表于 2008-2-16 14:53

请问LOUZHU,我父亲在工地施工的时候受伤了,请问要诉诸法律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吗?(是别人叫去帮忙的,没有签什么合同,甚至连书面证明也没有.)

厦门一鱼 发表于 2008-2-16 15:23

LZ你好!偶的问题是交通事故!
       朋友早上5点骑摩托车途中,和一辆拉货的牛车挂擦。在县级公路上,那天也有雾!朋友连车带人摔伤,对方牵牛的人也摔伤。后过路人报110,交警界入处里。交警拍的图片是摩托车把刮到牛车上的袋子摔到,但是对方人不知为何也摔伤了。因为朋友这边无证驾驶,交警判要朋友这边负全责。现双方已出院,对方要求赔付全部医药费用及调养费,不知这样合理吗?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6 19:38

回复 14楼 的帖子

您好,您的问题要区分有偿还是无偿的帮工,具体情况请你发信息给我好码?写清楚一点是谁叫你父亲去的,如果有偿是由谁来付这个工资,老板知情不知情,工地是私人工地还是工程施工等等情况……
祝福您父亲早日康复……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16 19:58

回复 15楼 的帖子

您的情况如果认为交警的认定有误,你朋友试着申请行政复议,60天内申请,但是事实上交警一般是不就责任认定书进行复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原则上只负责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至于到底怎样赔,谁来赔,可以由交警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目前交警部门已不予复议。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之前的检验鉴定来做出的,而这个检验鉴定是有一次重验机会的(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切记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切记!有疑问可以重新检验;申请期仅在三日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不服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行政上不复议;人民法院不立行政案;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同意见,并举证,请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信。就您的情况而言,如果能证明车主的摔伤和你朋友没有关系,您朋友可以举证,但是有相当大的难度。至于你说的合理不合理,这个没法说清楚的,看你的证据力度以及法院的采信情况了!

茉莉清茶 发表于 2008-2-19 17:25

回复 2楼 的帖子

一般简单的案子开一次庭,第二次就会宣判。复杂的案子要开好几次庭,开庭时间由法院定,如果有新的情况,可能第二次开庭回拖好几个月都说不准!要具体咨询!

trissy 发表于 2008-2-20 09:50

[quote]原帖由 [i]纹纹鱼[/i] 于 2008-2-16 19:38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559330&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您好,您的问题要区分有偿还是无偿的帮工,具体情况请你发信息给我好码?写清楚一点是谁叫你父亲去的,如果有偿是由谁来付这个工资,老板知情不知情,工地是私人工地还是工程施工等等情况……
祝福您父亲早日康复… ... [/quote]
谢谢LZ的祝福
是工程施工那边的人托另外一个人叫我父亲去的,工资是由施工单位发的,工地是厂房建筑,被人私人承包了,老板是否知情我也不清楚.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0 12:53

对不起,这几天忙几个案件,都没空上来……

楼上那情况如果是我代理你的话我会把施工单位也就是承包方,还有发包方有几个列几个都列上去当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告的,没问题,但是你得有足够的证据,比如伤残鉴定,申请工伤认定,还有些医疗的单据等等都准备好起诉……

维他c 发表于 2008-2-20 13:42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7年多了,公司是日资的办事处(但是没有真正在中国注册).因为刚来这里上班时候约定的东西都没有兑现,所以上个月提出辞职.按照日本的劳动法是有退出职金制度的,可以经济补偿的,但是老板说如果按照08年1月实施的中国的新劳动法,我前面7年多是白干的,一分钱也没有.请问楼主,我真的不可以要求老板给我经济补偿吗?
如果他拒绝赔偿,我是否有权处理掉这里办事处的所有东西呢?(因为这些都是用我私人名义买来的,房子也是我租用来的)

阿大阿二 发表于 2008-2-20 17:26

2007年11月30日我从一家公司辞职,12月中旬回公司领11月份的工资,却发现工资被人代领了,领我工资的人是老板的老婆,她不是我们公司的职员,而且没有事先和我说,
请问下老师:未经我同意,老板的老婆随意领走我工资违法吗?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0 22:37

回复 21楼 的帖子

关于外资的办事处这个情况我也不太熟悉,等我明天问清楚了再PM你吧!不好意思!!!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0 22:39

回复 22楼 的帖子

当然是违法的了,那钱是你的!但是怀疑你已经超过了仲裁的时效了!60天!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0 22:43

顺便在这里帮偶的一个前辈律师求一个邀请码,敬请各位帮忙!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是一个资深律师!

请各位兄弟姐妹有码的捧个码场,没码的捧个人场……呵呵~~~~~

拜谢…………

阿大阿二 发表于 2008-2-21 09:16

[quote]原帖由 [i]纹纹鱼[/i] 于 2008-2-20 22:39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747478&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当然是违法的了,那钱是你的!但是怀疑你已经超过了仲裁的时效了!60天! [/quote]
我在一月21号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既然他冒领我的工资是违法的,在开庭的时候我要怎么申辩,要提供什么证据,还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非常感谢纹纹鱼老师的解答!!!1

老螵 发表于 2008-2-21 09:27

支持热心的纹纹鱼~:victory: :P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1 13:29

回复 26楼 的帖子

这个不太好说!你准备好的的比如厂牌,员工证明,工资条等等的证据,有关工资,员工岗位信息这些员工无法提供的,由公司负责提供,具体怎么在仲裁庭上辩驳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主要法律依据当然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发对于结算工资的规定啊!这个都是最常识的法律,没关系的,你把事实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这样的案子应该不至于要请律师,自己来吧!没问题的!加油!

[[i] 本帖最后由 纹纹鱼 于 2008-2-21 13:32 编辑 [/i]]

jeroen_h 发表于 2008-2-22 14:46

工作快满一年,现已离开,我还可以要回我的医保什么的吗?
还想问一下,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险是交多少?

trissy 发表于 2008-2-22 14:52

[quote]原帖由 [i]纹纹鱼[/i] 于 2008-2-20 12:53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715535&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对不起,这几天忙几个案件,都没空上来……

楼上那情况如果是我代理你的话我会把施工单位也就是承包方,还有发包方有几个列几个都列上去当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告的,没问题,但是你得有足够的证据,比如伤 ... [/quote]
伤残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医疗的单据
谢谢LZ
申请工伤认定要怎么办理呢?需要通过工地那边的吗?还有医疗的单据具体需要什么呢?伤残鉴定要怎么办理呢?
另外楼主可以帮我列出一系列有需要的文件吗?
先在此谢谢楼主了
还有一个问题想问问楼主
就是如果告上法院的话,具体是会在那里开庭呢?(是在事故的发生区吗?)

雪花轻盈 发表于 2008-2-22 15:10

楼主真是好人,顶,让更多的需要帮助的YUYU们看到!

[[i] 本帖最后由 雪花轻盈 于 2008-2-22 15:13 编辑 [/i]]

烫卷发的鱼 发表于 2008-2-22 17:38

LZ: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我们公司之前是合资企业(内资),现有其中一名股东要退股(我司也同意),那请问对于一些应收款部份(目前还无法确认是否为坏帐)我司是不是等此货款收回后才给付?还有股东变更部份所产生之费用是由谁给付?

大米爱小米 发表于 2008-2-22 17:41

偶同学在98年的时候跟偶借了5000元,到现在一直没还我,当时他在三明,偶在厦门,偶是转帐给他的.但没保留单子.也没写借条.这钱偶还要的回来吗?:Q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大米爱小米 于 2008-2-22 17:44 编辑 [/i]]

rosky 发表于 2008-2-22 18:51

[quote]原帖由 [i]大米爱小米[/i] 于 2008-2-22 17:41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837033&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偶同学在98年的时候跟偶借了5000元,到现在一直没还我,当时他在三明,偶在厦门,偶是转帐给他的.但没保留单子.也没写借条.这钱偶还要的回来吗?:Q
谢谢! [/quote]
:L 除非你去提起……然后让他重新写张欠条……
不然……就你所说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你有借钱给他……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3 01:28

[quote]原帖由 [i]trissy[/i] 于 2008-2-22 14:52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826422&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申请工伤认定要怎么办理呢?需要通过工地那边的吗?还有医疗的单据具体需要什么呢?伤残鉴定要怎么办理呢?
另外楼主可以帮我列出一系列有需要的文件吗?
先在此谢谢楼主了 ... [/quote]

有难度啊!刚接手一个这样的案子,搞不好有10多个程序,先要证明你和工地之间的劳动关系,估计他这个时候就不给你确认了,这个认定下来了然后再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这个对方也可以对鉴定不服什么的,然后再对工伤提出赔偿,再一审二审,打完了再进入执行程序!相当相当复杂!首先你要确认你的劳动关系就很难了.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局不给工伤认定的.这个情况很多所用风险代理,打赢了给钱打输了基本就不收什么钱了!
需要的文件要看你自己的步骤了,证据当然越齐全越好!首先你得确认劳动关系其他才能说啊!这个就需要劳动合同等等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的材料了!只要工伤认定能下来那其他的还好办,推荐你利用媒体,很难,但是很有效,劳动局也有监察大队,但是要帮你认定劳动关系估计不简单!
劳动仲裁一般都在劳动仲裁委员会!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3 01:37

回复 32楼 的帖子

法律没有规定坏账是不是一定要收回的,按道理来说坏账也是现有的对外的债权,应该作为公司现有财产来分配的,个人的感觉是这样,一般这个退股都是协商解决更多吧!

费用一般是由公司支付的!这属于日常经营费用吧!也没有明确规定!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3 01:41

[quote]原帖由 [i]大米爱小米[/i] 于 2008-2-22 17:41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837033&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偶同学在98年的时候跟偶借了5000元,到现在一直没还我,当时他在三明,偶在厦门,偶是转帐给他的.但没保留单子.也没写借条.这钱偶还要的回来吗?:Q
谢谢! [/quote]

用骗的吧,就说当时给你钱现在也该还了吧?不还没钱你也好歹要写个欠条给我啊!哈哈~~~说不定人家一不小心就给你写了!否则你是真的没证据啊!

如果按不当得利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如果按欠条打,手上没欠条,如果你能确认当时他确实借了你这么多钱又没约定还款期限,你也一直没要过,那可能还有的一打!

[[i] 本帖最后由 纹纹鱼 于 2008-2-23 01:45 编辑 [/i]]

我爱晶晶 发表于 2008-2-23 09:32

纹纹鱼真是个热心的鱼鱼哦,刚通过短消息问了一个问题,回答的很详细,真是谢谢了!

红枫叶 发表于 2008-2-23 11:51

我的ID共用的人太多了,所以平时自己很少跟贴的,呵呵,不过这次一定要跟贴感谢纹纹鱼,很热心也很有耐心的给我讲解了半个多小时,让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很专业,谢谢!非常感谢!

紫晴天 发表于 2008-2-23 12:03

纹纹鱼真是好人呀!謝謝!

厦门一鱼 发表于 2008-2-23 13:22

呵呵!是啊!热心的YY!顶起来!:lol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3 13:56

嘿嘿~~~谢谢各位,顺便求一个邀请码!偶所的一个老律师要,多帮忙啊~~~

路上 发表于 2008-2-23 14:0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opendabao 发表于 2008-2-24 10:56

我在婚前在外地有一处房产.是个人名字,现在准备结婚,准备领结婚证,那我准备卖我自己名下的房产.是不是到时就要老公一起去签卖房合同,因房产在外地,两人都要过去,感觉麻烦,有什么方法可以只让我一人去签卖房合同吗?是不是在领结婚证前做一个什么证明,到时卖房时偶就一人去就可以卖了?谢谢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4 11:40

回复 44楼 的帖子

这个你得咨询一下房管局,具体的程序我们不太清楚.个人感觉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是可以的!

阿大阿二 发表于 2008-2-25 12:59

[quote]原帖由 [i]纹纹鱼[/i] 于 2008-2-21 13:29 发表 [url=http://www.xmfish.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771868&ptid=1230426][img]http://www.xmfish.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个不太好说!你准备好的的比如厂牌,员工证明,工资条等等的证据,有关工资,员工岗位信息这些员工无法提供的,由公司负责提供,具体怎么在仲裁庭上辩驳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主要法律依据当然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发对于结算 ... [/quote]
:') :') :') 真的是太感谢纹纹鱼老师了,啥也不说了,眼泪哗哗的

奈美 发表于 2008-2-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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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奈美 于 2008-2-26 14:40 编辑 [/i]]

呗噜 发表于 2008-2-27 17:55

来顶顶。。LZ很热心,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帮我解决了难题,特此来道声谢谢,真是只好鱼,大家支持!!!:victory: :D

卓晓华 发表于 2008-2-27 21:15

我是07年3月中旬跟公司搬迁到厦门上班,社保一直在福州交纳。
08年开初公司通知社保要么保留原来还在福州交纳,要么放弃原来社保重新在厦门办理,不能直接移到厦门交纳社保。
对于这个公司还提出了放弃原来社保的话,原来交纳的全部都作废相当于没交一样一分钱都不退还。
难道这个社保就不能从福州移到厦门吗?一定要重新开始办理?
放弃原来的社保就什么补偿都没有吗?是否我们自行交纳的那部分费用可以申请退还?
谢谢。。

jieaiyan 发表于 2008-2-28 11:30

楼主,请问你是哪个所的?

elflan 发表于 2008-2-28 12:07

求助:

是这样,我一朋友与人结婚(没有办登记,但有摆酒席等事实婚姻),并且有小孩现2周岁。婚后感情不和,女方已经回娘家并且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取得单亲妈妈的证明,正在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现在要问的是,如果提起抚养费诉讼,可以在厦门法院提么?还是必须到男方所在地?
并且,他们订婚后买的房子,结婚前,房子所有权登机的是男方。请问属于同居财产么?而女方的陪嫁,是否可以拿到?如果要求以男方故意不登记为由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8 13:00

回复 49楼 的帖子

据我所知,福建省的社保是全省通用的,只要一个身份证号就可以接着交了!不需要把前面的作废掉,如果公司这么和你说的话,很可能公司前面就没有帮你交!你自己是社保中心查一下看看,是可以一起接着交的这个是确定的!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8 13:15

回复 51楼 的帖子

1、94年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你们这样的关系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2、抚养费诉讼一般还是原告就被告,就是南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某地一年以上)
3、同居期间的财产婚姻法解释里只规定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感觉基本没有什么希望,除非你能证明你有出钱用于购买这套房子。
4、陪嫁应当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可以要求取回。
5、婚姻自由原则,不登记结婚也不能要求赔偿任何损失,更不能赔偿精神损失!

明白了吗?如果还有其他情况可以继续跟帖或者PM我都可以!呵呵~~~~

七哥 发表于 2008-2-28 20:26

我在SM三楼的名家相机行购买了一款SONY数码摄像机后又加了一块备用电池和存储卡.春节前准备出游,却发现不能用了.到了SONY维修中心才知道电池是假冒的,心里惊了一下,于是我就让他们也测了一下存储卡,结果也是假的.太可恶了.

更为气愤的是当我拿着维修中心的鉴定证书去找这个店家要求退货的时候,缺德的名家相机行却反咬我一口,说我是在其它店里买的来诈他们的.

我想起诉他们,能赢吗?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8 21:42

有购机发票和电池发票吗?还有储存卡的发票吗?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那就只能说倒霉了!
而且有发票还要有电池的编号,否则照样不认,凭什么说电池是在我店里买的啊?我什么时候卖给你的?
证据,一切都是证据!法院只认证据!你可以告,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只能是白花钱!

月见草 发表于 2008-2-29 12:06

请教 哺乳期妇女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离婚,要有怎样的程序呢?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2-29 12:26

起诉离婚,男方不能要求离婚,但是女方是可以的!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月见草 发表于 2008-3-1 13:25

您受理过这样的离婚案件吗?可以帮忙吗?

淡蓝色浅海 发表于 2008-3-1 13:34

你好!我合同到期到现在有三个月公司都没找我签合同(估计忘记),那公司是否要给我双倍工资,我如果跟公司要双倍工资后,公司是不是随时都可以把我烤掉?我如果要辞职是不是也是随时都可以走,不用提前一个月?

纹纹鱼 发表于 2008-3-1 17:33

1、双倍可以

2、公司可以随时要求你走人!

3、你也可以随时走~

4、要起诉就要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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